各市、县(市)人事局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、老龄协会,省直各单位人事(干部)处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》(中办发[2005]9号)和江苏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实施意见》(苏办发[2006]2号)精神,支持离退休人才继续为我省“两个率先”贡献力量,经研究,决定举办“江苏省首届离退休人才网上交流大会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会主要内容
本次大会由省人事厅、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、省老龄协会主办,省人事厅专家管理处、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承办。大会依托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(www.jsrsrc.gov.cn),发布用人单位对离退休人才的固定岗位、咨询顾问、技术服务和项目对接等需求信息和愿意发挥作用的离退休人才信息,为用人单位和离退休人才提供优质、便捷、高效的网上人才交流渠道,打造我省离退休人才网上交流活动品牌。
二、大会时间
2007年3月28日-2007年5月28日。
三、参会对象
(一)有离退休人才需求的用人单位。
(二)身心健康、自愿发挥作用的离退休人才。
四、报名方式
(一)参会离退休人才填写《离退休人才网上交流大会个人报名登记表》(可从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告栏下载),到市、县(市)人才服务机构报名,或直接到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、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、省老龄协会老年人才开发研究中心报名。
(二)参会单位填写《离退休人才网上交流大会单位报名登记表》(可从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告栏下载),到市、县(市)人才服务机构报名。省直属有关企事业单位、省人事厅联系的民营企业直接到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报名参会。
(三)各市、县(市)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参会单位及个人的报名上报工作,各县(市)报名信息可直接报送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。单位和个人报名登记表均须以数据库形式于3月18日前报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离退休人才网上交流活动的重要意义,精心部署,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,做好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,确保大会顺利进行。
(二)协调配合,丰富参会信息。各地人事部门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和老龄协会应加强协调,形成合力,针对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,积极组织、吸引用人单位和广大离退休人才踊跃参会。
(三)大力宣传,营造社会氛围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,加强对大会的宣传,营造关心离退休人才、重视离退休人才二次开发的良好社会氛围,有条件的地区、单位要在相关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立大会链接图标(链接图标及交流地址可于3月25日到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下载)。
(四)认真总结,完善政策措施。活动结束后,各地、各部门要认真总结,积极探索,不断研究完善我省离退休人才网上交流的具体政策措施、法律保障和操作规范,努力搭建常设性离退休人才网上交流平台。
六、联系方式
1、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
联 系 人:李晓军、赵新明
联系电话:025-83238891、83238932
传 真:025-83238880、83238936
电子信箱:jiangsrc@163.com
2、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
联系电话:025-83309599
传 真:025-83327801
3、省老龄协会老年人才开发研究中心
联系电话:025-83308578
传 真:025-83300751
江苏省人事厅
江苏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
江苏省老龄协会